中國教育報—中國教育新聞網訊(記者 史望穎 通訊員 張土良)近日,寧波市教育局會同中國銀行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(jiān)管局、寧波市地方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局正式印發(fā)《關于推行校外培訓機構學員預付學費信用保險的通知》,將通過推行預付學費信用保險,全面提升風險防控綜合保險的保障水平,進一步做好校外培訓機構辦學風險防范化解工作,依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據悉,該險種參考了全日制中小學?!皩W平險”的設計概念,堅持學員及家長按需自愿購買的原則。適用對象為在教育部門審批且民政或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培訓機構內培訓的學員。投保時,要求參訓者與培訓機構參照《寧波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(示范文本)》簽訂培訓服務合同,明確課時、培訓期限等信息,領取正規(guī)預付學費票據。預付學費期限、金額必須符合“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三個月”的規(guī)定。
據了解,該保險的責任限額為投保人實際支付的預付學費金額。對于單一培訓機構,投保人可投保的最低責任限額為1000元,平均每科責任限額不超過5000元。保險采取定額保障方案,分為5檔,學生及家長可根據實際情況自愿選擇投保單一的基礎保障方案, 也可以將多個基礎保障方案進行組合后投保。本保險的保險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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